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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21 号 ——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

日期:2021-12-10 / 人气: 0 / 来源:

 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21 号 ——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 (2016 年 12 月 23 日修订)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准则规范了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年度报告中包 含的除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之外的其他信息的责任,无论其他信息是 财务信息还是非财务信息。被审计单位的年度报告可能是一份单独的 文件,也可能是服务于相同目的的系列文件组合。 第二条 本准则以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为背景。因此, 本准则规定的注册会计师的目标应以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 号——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》第二十 五条中描述的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为背景来理解。注册会计师对财 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,本准则也不要求注册会计师 获取超过形成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所需要的审计证据。 第三条 本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阅读和考虑其他信息,是由于如 果其他信息与财务报表或者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了解到的情况存 在重大不一致,可能表明财务报表或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,两者均 会损害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可信性。此类重大错报也可能不恰当地 影响审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。 2 第四条 本准则也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遵循相关的职业道德 要求,即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应当在明知的情况下与以下信息发生关联: 含有严重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;含有缺少充分依据的陈述或信息;存 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,且这种遗漏或含糊其辞会产生误导。 第五条 其他信息中,某些金额或其他项目旨在与财务报表中的 金额或其他项目相一致,或者对其进行概括,或者为其提供更详细的 信息;针对某些金额或其他项目,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已经了解到一 些情况。 第六条 无论在审计报告日之前还是之后获取其他信息,注册会 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(除适用的报告责任外)均适用。 第七条 本准则不适用于: (一)财务信息初步公告; (二)证券发行文件,包括招股说明书。 第八条 本准则对注册会计师设定的责任,不构成对其他信息的 鉴证。本准则也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证。 第九条 法律法规可能就其他信息对注册会计师提出超出本准 则范围的要求。在此情况下,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。 第二章 定 义 第十条 年度报告,是指管理层或治理层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 惯例,一般以年度为基础编制的、旨在向所有者(或类似的利益相关 3 方)提供实体经营情况和财务业绩及财务状况(财务业绩及财务状况 反映于财务报表)信息的一个文件或系列文件组合。一份年度报告包 含或随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,通常包括实体的发展,未来前景、风 险和不确定事项,治理层声明,以及包含治理事项的报告等信息。 第十一条 其他信息,是指在被审计单位年度报告中包含的除财 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外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。 第十二条 其他信息的错报,是指对其他信息作出不正确陈述或 其他信息具有误导性,包括遗漏或掩饰对恰当理解其他信息披露的事 项必要的信息。 第三章 目 标 第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,在已经阅读其他信息的情况下: (一)考虑其他信息与财务报表之间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; (二)考虑其他信息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了解到的情况之间是 否存在重大不一致; (三)当注册会计师识别出此类重大不一致似乎存在时,或者注 册会计师知悉其他信息似乎存在重大错报时,予以恰当应对; (四)根据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报告。 第四章 要 求 4 第一节 获取其他信息 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: (一)通过与管理层讨论,确定哪些文件组成年度报告,以及被 审计单位计划公布这些文件的方式和时间安排; (二)就及时获取组成年度报告的文件的最终版本与管理层作出 适当安排。如果可能,在审计报告日之前获取; (三)如果本条第(一)项中确定的部分或全部文件在审计报告 日后才能取得,要求管理层提供书面声明,声明上述文件的最终版本 将在可获取时并且在被审计单位公布前提供给注册会计师,以使注册 会计师可以完成本准则要求的程序。 第二节 阅读并考虑其他信息 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阅读其他信息。在阅读时,注册会计 师应当: (一)考虑其他信息和财务报表之间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。作为 考虑的基础,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其他信息中选取的金额或其他项目 (这些金额或其他项目旨在与财务报表中的金额或其他项目相一致, 或对其进行概括,或为其提供更详细的信息)与财务报表中的相应金 额或其他项目进行比较,以评价其一致性; (二)在已获取审计证据并已得出审计结论的背景下,考虑其他 信息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了解到的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。 5 第十六条 当根据本准则第十五条阅读其他信息时,注册会计师 应当对与财务报表或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了解到的情况不相关的其 他信息中似乎存在重大错报的迹象保持警觉。 第三节 当似乎存在重大不一致或其他信息 似乎存在重大错报时的应对 第十七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识别出似乎存在重大不一致,或者知 悉其他信息似乎存在重大错报,注册会计师应当与管理层讨论该事项, 必要时,实施其他程序以确定: (一)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; (二)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; (三)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是否需要更新。 第四节 当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他信息存在 重大错报时的应对 第十八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,应当要 求管理层更正其他信息: (一)如果管理层同意作出更正,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更正已经 完成; (二)如果管理层拒绝作出更正,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该事项与治 理层进行沟通,并要求作出更正。 第十九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其他信息 6 存在重大错报,且在与治理层沟通后其他信息仍未得到更正,注册会 计师应当采取恰当措施,包括: (一)考虑对审计报告的影响,并就注册会计师计划如何在审计 报告中处理重大错报与治理层进行沟通; (二)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,解除业务约定。 第二十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审计报告日后获取的其他信息 存在重大错报: (一)如果其他信息得以更正,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形实 施必要的程序; (二)如果与治理层沟通后其他信息未得到更正,注册会计师应 当考虑其法律权利和义务,并采取恰当的措施,以提醒审计报告使用 者恰当关注未更正的重大错报。 第五节 当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 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需要更新时的应对 第二十一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本准则第十五条至第十 六条所述的程序,认为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,或者注册会计师对被 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需要更新,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其他审计准 则作出恰当应对。 第六节 报 告 第二十二条 如果在审计报告日存在下列两种情况之一,审计报 7 告应当包括一个单独部分,以“其他信息”为标题: (一)对于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,注册会计师已获取或预期将 获取其他信息; (二)对于上市实体以外其他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审计,注册 会计师已获取部分或全部其他信息。 第二十三条 如果根据本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要求,审计报告应当 包含其他信息部分,该部分应当包括: (一)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的说明。 (二)指明: 1.注册会计师于审计报告日前已获取的其他信息(如有); 2.对于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,预期将于审计报告日后获取的其 他信息(如有)。 (三)说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未涵盖其他信息,因此,注册 会计师对其他信息不发表(或不会发表)审计意见或任何形式的鉴证 结论。 (四)描述注册会计师根据本准则的要求,对其他信息进行阅读、 考虑和报告的责任。 (五)如果审计报告日前已经获取其他信息,则选择下列二者之 一进行说明: 1. 说明注册会计师无任何需要报告的事项; 2.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的重大错报,说明 其他信息中的未更正重大错报。 8 第二十四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根据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——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》的规定发表保留或者 否定意见,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对本准则第 二十三条第(五)项要求的说明的影响。 第七节 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五条 根据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31 号——审 计工作底稿》中与本准则相关的要求,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事项形 成审计工作底稿: (一)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实施的程序; (二)注册会计师按照本准则的规定执行工作所针对的其他信息 的最终版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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